我親眼所見的真實案例---與綠卡失之交臂的幾位申請人

來源: xiaobaitu 2006-05-19 23:33:23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967 bytes)
回答: 參議院移民改革法案要點railman2006-05-19 15:30:17
幾年前,我在某律師樓當助理,曾經接待過一位大陸籍客人,他當時打電話過來,說他是1988年來美國的,現在身份還沒搞定,因為當時已經到了下班時間,穿好衣服正要下班的律師聽了,馬上決定不等這個人了,理由是他在胡說八道,叫我留下等他來了,隨便把他打發掉就好了。
因為凡是九十年代初期以前來美國的中國人,都受惠與六四保護令和六四綠卡,即使是偷渡入境,沒經過合法檢查的,隻要有證據(如有本人名字的水電,電話,銀行帳單或醫院的看病證明)都可以拿到回美紙(AP),之後離境再入境,就可以按照合法入境調整身份。但是這個人電話上說他有中國駐美領館發的海外護照,這在CIS看來已經是非常充分的證據,沒有辦到綠卡簡直是天方夜譚。
但看到這位老兄出示的有關護照等證據之後,我相信他講的是真話,他因為在WV的一間偏僻鄉間的小餐館打工,周圍的人全是福建鄉下來的偷渡客,大部分都不相信美國政府,認為六四綠卡是騙局,目的是把非法移民騙出美國,就不讓進來了,結果他猶猶豫豫,一直不敢去辦,直到他的老鄉中少數膽大的又想家的,用回美紙回去一趟後拿到綠卡,這時由於過了六四卡的申請截止日期,所以他們這些人已經沒辦法拿到綠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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