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持有GREEN CARD,她想申請在國內的哥哥來美。但我已經

以公民的身份交表申請哥哥了。
請問:
1)那一種途徑會比較快一點呢?(GC媽媽申請還是公民妹妹申請較快呢?)
2)如果要“轉”的話,我應補填什麽表呢?

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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