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移民局可以改變已經做出的決定,不論是什麽案件

隻有National Benefit Center才有權發出正式的綠卡,local
移民局隻有蓋I-551章的權力,而且已經蓋的章也可以被撤銷,不過也許隻是要你再去做指紋,你要看一下interview的地點是local還是ASC(application support center),如果是後者就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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