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你講個真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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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剛剛發生在我的朋友身上。他們485 file上去後離婚了,男方為principal petitioner,他問了律師,律師說不通知INS有作弊的風險,他就通知了,律師寫的信。

後來他們的485轉到local office了,去interview的時候要求出示婚姻證明之類的東西,我的朋友說他們離婚了,不想繼續sponsor exwife的GC。

如果你們想把兩個人的綠卡都辦下來,可能要冒些風險的,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如果被發現出示假證明,信譽就完了,可能兩敗俱傷,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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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回複,我也是沒辦法呀。有其他招嗎? -wt22- 給 wt22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27/2003 postreply 2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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