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觀念是目光短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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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看來是被白人反移民媒體的新聞報道給迷惑了。這裏,在作者眾多的觀點裏,我給華人最關心的兩點進行一下分析:

第一,所謂的“美國是一個法治國家,法律應當是人人尊守的遊戲規則,而不是極權國家朝令夕改的文字遊戲。如果法律麵前人人不平等,美國建國的根基則蕩然無存。非法移民之所以源源不斷湧入美國,正是因為1986年大赦以及以前的大赦撕開了法律的口子,給予了他們希望。這對於千千萬萬在地球各個角落苦苦等待的合法移民來說無異於一記響亮的耳光:10多年的等候形同浪費時間,不如直接偷越美墨邊界或者是美加邊界好了。”法律是人製定的,有它不健全和不公正的地方。一直到1965, 美國法律不允許黑人參加選舉和投票。這是公正的法律嗎?我們應該老老實實的服從嗎?黑人人權運動領袖Martin Luther King就以遊行示威的方式改變了這一不公正,不人道的法律。當年的Rosa Parks,一位黑人婦女,公開抵製種族隔離法,坐在了公汽白人座位上,違法而被管押。但今天她被當做英雄看待。

美國是個移民國家,也是所謂的種族平等,沒有種族歧視的國家。那麽,為什麽占全球17%的白人在美國占71%?在全球占60%的亞裔在美國隻有4%?因為美國的移民政策是一個極端的種族歧視的移民政策:白人歡迎,其他人拒之門外。我們為什麽要苦苦等十多年才排上隊來美國移民?因為美國給我們極小的移民配額。非白人國家,不管大小,移民配額都一樣:中國和台灣隻有同樣的,極小的配額。而歐洲小國家確有極大的配額。造成我們華人很多家庭不能團聚,妻離子散。這是公正的法律嗎?這是人道的法律嗎?

第二,“如果非法移民合法化後,最大的loser其實是華裔。” 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似乎給華裔帶來好處,而大量的拉丁裔移民似乎會損傷華裔從平權法案獲得的好處。這是一個及其目光短淺的觀念。首先,華裔為什麽需要平權法案?因為我們得不到公平的待遇,必須要平權法案這個拐杖來保護。華裔要真的平等,要靠人口增加,而不是平權法案這樣的拐杖。否則我們最多達到象Elain Chao這樣的當當花瓶,沒有實權的職位。平權法案可以強迫政府,學校,公司招收一定的少數民族,但你能強迫美國民眾購買一定數量的少數民族企業的產品嗎?這就是為什麽華裔學習好,醫生律師特多,但最有錢勢的還是白人。

如果大量的拉丁裔成了美國公民,他們會促使國會采取一個更開放的移民政策,到時更多的亞裔可以更快的移民來美國。當美國成為一個多民族國家,沒有一個種族是絕對多數時,我們才不用需要平權法案,我們亞裔才能充分發揮我們的才能,我們的地位才能和我們的學位相當,我們的發展機會才不會局限於中國大陸,我們才有當美國總統的機會。

所以,我們應該支持非法移民合法化,讓美國變成一個多民族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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