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情況,我隻是說直接向美國國務院所屬的使館或領館申請移民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我在這一行工作有十年了,從沒見過不需要通過移民局獲得批件就可以直接向領館申請移民簽證的,而且我相信也沒有人見過。就是真有什麽緊急情況,來不及辦理移民局的手續,領館也隻能報請國務院批準後,先發給人道主義Advance Parole,入境後再向移民局申請綠卡。我知道有兩個台灣空軍原來開U-2偵察機的機師,因執行美台聯合的偵察任務被大陸擊落被俘,後趕上特赦釋放出來,因為台灣不收留,滯留香港,因港簽即將過期,麵臨被驅逐回大陸的後果。之後經受訓時的美軍教官幫助,通知了CIA加以營救,美駐香港領館在三天內發出了Advance Parole,但他們也不是移民簽證,綠卡是到美國後一年以後才拿到。
你要是有不同的經驗,可以把你申請的類別和經過匿名貼出來,也讓大家開開眼界
我並非不相信你們在美國,我也不知道你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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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大家不相信我一個月拿到immigrant visa -夢飛飛- ♀ (3270 bytes) () 05/01/2006 postreply 23: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