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就假的有兩個地方:1,美國駐海外使領館從不直接接受申請人

回答: 天方夜譚, 現在還有誰來信啊.cth1632006-05-01 16:45:44

的移民申請,而是由申請人或請求人(親屬或雇主)向移民局申請,批準後通過國家簽證中心(NVC)轉領館,這一步短則7-8個月,長則1年多,至於要等排期的要排期到後才轉。
2,NVC在排期到後,要先向申請人發出三號郵包,申請人填寫並寄回後才會收到領館麵談通知,如果申請人在第三國隻有一個月,你自己算算郵寄時間是否來得及?你可以寄over night,但NVC決不會給你寄,而且他們收到後處理到也要一個月以上,而且他們決不會把三號包給寄到申請人臨時的地址。
是有許多人沒有請律師,自己DIY也辦成了,這我一點不懷疑,但樓主編的也太離奇了,明顯是準備工作不夠,這可不能怪你LG,你要是真那樣下力氣準備,多看點資料,就不會有這麽多穿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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