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H-1今年12月到六年,現在的公司2005年10月底開始辦的PERM,12月底交的140到加州中心,2006年3月21號140轉到德州中心。四月初通知被LAY OFF因為PROJECT取消了,5月12號是LAST DAY。現在有個公司同意給我OFFER,但我不確定有沒有辦法在H-1到期後繼續工作。我的想法是:
1。如果我的140在5月12號前批下來,新公司可以給我辦3年H-1延期嗎?需要什麽材料?我現在的公司POLICY是不提供LC和140的COPY。如果這樣的話還有辦法辦延期嗎?
2。 如果我到新公司立刻開始GC,有多大的可能性在12月底之前拿到批準的140呢?DALLAS有沒有好的辦PERM的律師推薦呢?
謝謝大家。綠卡真是折磨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