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中途被擂的這應該問題不大,我主要是指第一次拿H1B時,如果案子被reject,之後再重新遞交,可能會同OPT或F1的I-20之間有gap,將來I-485審理時移民局自己的電腦係統就看得到
移民局可以要求你在transfer時提供連續三個月的stub,不過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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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我明白你的意思. 其實雖然律師那麽說,
-瘦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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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2006 postreply
09: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