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終於聯係到他,他解釋說因為他認為律師不是scientist,petition letter中論述過多是不合適的,應該讓本領域的專家說話(指reference letter) ,他16年來對所有NIW顧客的cover letter一向如此。cover letter並無固定模式,每個律師做法不同。他參加的有些seminar中,就有他這樣主張的律師。這就是他的做法,等等。律師費已經都交了,140 pending, 現在換律師好象並不是明智選擇,但是心裏真是不安--我好象還沒聽說過有他這樣的做法呢?還是我了解太少?
大家的經驗,他說的有道理嗎?你們的律師有這樣做的嗎?
Redcar回過: “我的cover letter就兩頁紙.
我一個同事NIW批了, cover letter就半頁紙.
個人認為NIW成功與否不在於cover letter長短”. 但是不知道Redcar和他的同事是不是還有另外單獨的petition letter 呢?不知怎麽可以找到Redcar問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