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謝謝大家看貼。本人情況如下:
1。 本人第一個h1b在2月10日到期
2。 本人原公司律師說他在2月10日之前遞交了延期申請,由於需要補交資料,所以移民局簽收日期是3月10日,晚了一個月。但我是合法身份。
3。 本人在4月10日被裁員
4。 原公司通知本人,本人status 自動轉為30天商務簽證
5。 本人很幸運4月9日找到另一公司願意為我做h1b transfer. 可是等資料交齊了,現公司律師發現h1b extension的petition上的日期為3月10日而非2月10日,告訴我這樣不能幫我遞交h1b transfer 的申請。讓我請原公司律師把現在正在process的h1b extension的normal application 該為premium application.
急問,這是合理要求麽?我如果是商務簽證,那能做h1b transfer 麽?如果是商務簽證,怎麽證明呢?
謝謝幫忙!
緊急求助,在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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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2006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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