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說在美國現所在公司的經驗應該不算,但如果DOL已經批了LC,140時通" -xiaobaitu
我是中國拿的計算機碩士學位,在中國工作一年後,來美國現在的公司工作(05/2001).一年後(05/2002),公司遞交LC申請(MS Degree + 1 yr exp.).上個月LC(03/2006)批準.
遞交140前,由於律師要求提供LC申請前有一年的工作經驗的證明,沒有要求加入公司前必須有一年的經驗,所以我就沒有提供在中國的經驗證明(當時相當然地認為沒什麽用處)
但是,看過您的回複後,很擔心140 RFE? 麻煩說說您的看法?
再次感謝!
An ITWor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