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PERM (原載《多維時報》2006年4月21日)

漫談PERM

(原載《多維時報》2006年4月21日)

上篇我們講了NIW(國家利益豁免)。

想得到國家利益豁免,申請人就要證明,對於這個申請人來說,美國的國家利益會因為這個人被迫通過PERM申請綠卡而受到損失。

那麽PERM是什麽呢?

PERM這個字,是美國政府編出來的縮寫: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學過英語的人沒事兒的時候,可以對這個詞組進行一下語法分析。(請不要因為分析不出來而懷疑你的英文能力。政府裏的人弄出來的東西都是這樣的。)

用大家都能聽懂的話來講,PERM就是網絡申請勞工證(labor certification)。

PERM的法律基礎很簡單:所有職位,勞工部都有最低標準;在勞工部批準勞工證以前,雇主要證明找不到符合最低標準的人。換句話說,隻要有符合最低標準的人想為雇主工作,雇主就要去雇這個人,而不能雇這個外國人。

當然,如果雇主,或者這個外國人可以證明PERM有害美國利益,那雇主就可以不必經過PERM申請過程。(詳細情況見上期,或去YiminExperts.com查閱。)

這一點搞明白了,其餘PERM的事情就不難搞清楚了。從純法律角度講,PERM比NIW要容易,因為PERM是照章行事,而不是像NIW,靠的是先例。

一般來說,職業移民是先上學(F-1非移民類簽證);然後進行OPT(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也就是為期一年的實習);在這個實習期間裏,找到一個雇主辦理H-1B簽證(為期六年);在這六年期間,雇主就可以在美國為這個雇員轉身分,也就是通過PERM辦綠卡。

雇主要想向移民局證明他找不到符合最低標準的人,那他就要公開招聘,也就是我們常聽說的登廣告。通常的實際情況是:在申請PERM時,雇主雇員關係已經存在;雇員求雇主幫他辦身份;所以,經常是雇員要付一千來塊的廣告費,和兩千多塊的律師費。

有意思的是,有些挺大的公司,幫人辦H-1B說一不二,要辦PERM,就畏畏縮縮。

從綠卡申請的程序來說,PERM的下一步是I-140,再下一步是I-485。

勞工證是勞工部發的。去年三月,勞工部開始使用PERM,使得這步突然縮短,移民局也猜不出PERM的後果,所以去年十月,中國和印度人的I-485排期一下子被挪到2000年,一時搞得滿城風雨。

從2005年3月28日開始實行PERM到2006年3月17日為止,勞工部收到80,272個申請,其中36,687件獲批準,23,205被否決,其他在審核(audit)、等候處理等。換句話說,超過半數的PERM申請遇到了問題。勞工部自己都承認,有一些案件因為小錯被否決。

當移民局發現PERM過程並不像以前想象的那麽順得可怕,I-485的排期也就相應跟上來了,上個月,EB2的排期在2003年1月;這個月,排期就進到2004年1月。(EB2指職業移民第二優先。)

有意思的是,對於沒有問題的PERM,勞工部最近有越批越快的跡象,如果電腦挑不出毛病,三天內獲批準的案件已屢見不鮮。但是,進入審核的案件,另當別論。也就是說,案件的質量,及其重要。

(作者鄭樸捷畢業於北京清華大學;曾負責在國會遊説六四綠卡;在ARCO丶Fujifilm丶美國國防部等單位任項目經理及部門主任;並在多家中英文報社任記者丶專欄作家;現任加州中文法庭翻譯協會會長丶海瑞律師事務所負責人;著有《謊言解剖學》等英文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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