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I-485 CASE 出錯了(見前貼), 聽從你此前的建議, 已準備好寫給VSC CENTER DIRECTOR, Paul Novak的信和有關材料的複印件.
請問DIRECTOR的通訊地址是什麽? 是否就是我們通常FILE CASE的地址, 再寫上他的名子就行, 還是他有特別地址? 反正我在VERMONT的有關網頁上找了一下沒找到. 謝謝了.
小白兔大俠, 請再幫一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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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寫real address而非file案子的信箱地址(前者可以在uscis網上找到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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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2006 postreply
14: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