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通過國家利益豁免(NIW)申請綠卡嗎?

我能通過國家利益豁免(NIW)申請綠卡嗎?

原載《多維時報》2006年4月14日

上次我們講了H1B,在拿到H1B以後,就有個調整身分申請綠卡的問題。今天我們就講講調整身份的一種辦法,也就是國家利益豁免(NIW);下次講通過勞工證獲得綠卡。

作爲職業移民類第二優先(即EB2),得到綠卡前要向勞工部申請勞工證[注],想躲過勞工證這一関,就要申請NIW。申請NIW最大的好處是可以隨時換雇主。

有些移民案子相當複雜,特別是跨越到其他法律領域裏的案子。譬如說以建立合資企業為理由移民丶或是因犯刑事罪被遞解等。在純粹移民的案子中,NIW大概是最需要律師協助的,因爲NIW的標準主要不是出於某條政府法律或法令,而是一個1998年紐約州交通部為NIW申請打的一場官司。雖然紐約州運輸部贏了這場官司,但是這場官司把NIW的要求一下提高了許多。

因爲篇幅有限,我們不可能把NIW的標準講清楚,我們隻能給大家一個印象,這樣想辦NIW的人可以估計一下他們辦NIW成功的可能性。紐約州運輸部這場官司以後,NIW的資格是用以下三條標準來衡量的。

首先,申請人要有實質性的固有的特長(substantial intrinsic merit)。

什麽叫實質性的固有的特長?移民局的行政上訴辦公室沒有定義過,但是該辦公室定義過七條非排他性的"一般福利(general
welfare)"。其中一條是"改善美國經濟"。

假定你想用"改善美國經濟"來向移民局證明你的"實質性的固有的特長"。下麵的問題是:證明什麽?因爲任何人在美國工作,都會改善美國的經濟(因爲你對美國的全民總產值會做出貢獻)。

這件事要用幾步來證明。第一步要證明你對美國國家利益貢獻的實質性。這個實質性的程度,要高到美國不能找基本滿足要求的人來做這個工作。雖然你不必證明非你不可,但是你要證明如果移民局要你去辦勞工證,國家利益就會受到損害。

證明每一點,都要小心。譬如說,在證明上麵一點的時候,你不能提供證據,說很難找到能夠做這個工作的人,因爲這樣移民局就會拒絕你的申請,而要你去做勞工證。

到這裏,我們介紹了第一條標準的一個小側麵。剩下兩個標準是:第二,申請人給美國帶來的利益是全國性的;第三,如果該申請人被迫去申請勞工證的話,美國的國家利益就會受到損害(the
national interest would be adversely affected)。

什麽叫全國性的?通過案例,我們知道在一個小學教書的小學老師對美國經濟作出貢獻,不是全國性的;一個免費幫窮人打官司的律師對美國經濟作出的貢獻,也不是全國性的;但是,為紐約造橋,因爲別的地方的美國人都可能使用這座橋,他的貢獻是全國性的。你的貢獻是全國性的嗎?

市場上,有很多NIW DIY package在賣。這些一藥治百病的package的問題是誰的問題它都解決不好。以推薦信為例,不懂英文的人覺得那些英文信很有力度,懂英文的移民局官員會覺得那些都是假大空。

我們遇到的一個很有意思的情況是越是岌岌可危的人,越要去DIY;然後,過了的大肆宣揚,沒過的暗生悶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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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為全美各州人士提出各類移民和簽證申請)

作者鄭樸捷畢業於北京清華大學;曾負責在國會遊説六四綠卡;在ARCO丶Fujifilm丶美國國防部等單位任項目經理及部門主任;並在多家中英文報社任記者丶專欄作家;現任加州中文法庭翻譯協會會長丶海瑞律師事務所負責人;著有《謊言解剖學》等英文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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