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學習氣律師”致論壇公開信”中所提到的”氣兩點”

其中所反映的”兩個踐踏, 一個恐嚇”的重要思想有助於指導大家如何選擇律師
1) 全心全意踐踏客戶的權益---曝光資料
2) 抓住機會踐踏可能是同行的操守-----稱人為DIY律師
3) 不遺餘力恐嚇對其不滿的客戶
以下是這幾天各位的學習心得:
文章來源: 北方妞妞
感謝steve qi的公開信,讓我們看到了一個沒有職業道德,不懂法的律師嘴臉.

一旦簽約,律師應當信守合同的規定, should not disclose client's information without client's consents. 他公然將客人的案子在他的公開信裏討論. 看他給自己找的借口. 整個一個法盲!!!衝這一條,就可以去拿著合同去告他!

"Since there is no longer an attorney-client relationship, I am not bond by the privilege because you broke it by naming me as your lawyer and piled all these accusation on my firm and me". (為什麽合同就無效了呢!!!!就憑他上嘴唇碰下嘴唇?讓他拿出法律依據!

法盲原因之二: 他找一個墊背的,拉上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名字,讓自己臉麵看上去好看一點...誰都知道確有其事, 但是沒有經過人家律師事務所的同意, 你憑什麽在你的OPEN LETTER 提及人家的名字.. 找SUE 呢? 法盲啊!

法盲原因之三: 公然威脅深受其害的客人.

就這麽一個法盲律師,在LA當地華人社區卻頗有市場. 原因:使勁砸錢在當地華人報紙大登廣告,世界日報, 僑報... 同時在當地華人電視台露臉,天下衛視,18台,, 油頭粉麵,人五人六的,公然以LA當地最著名華人律師自稱...可恥啊!
文章來源: DoIhaveto
"Thereafter, the I-140 and I-485 were denied based on the fact that you didn’t meet the requirement of “substantial achievement” prong of the NIW requirements as some of the specific materials requested by RFE were not provided"
一問: 接活時有沒有評估?評估後有沒有告訴"非常有希望","沒有大希望", 等等?有沒有明知沒希望還要收$1500?
二問: 既然移民局要"SUBSTANTIAL ACHIEVEMENT"證據,你當時遞材料有沒有看出來證據不足?看出來還要遞是不是不負責任?看不出來還吹什麽水平高?此問也適用與RFE.
"I understand there are quite a few DIY experts out there, the legitimacy and knowledge of whom I don’t want to comment and I have no intention of competing with these people": 誰規定隻有大律師可提建議?KNOWLEDGE再好,沒有服務客戶的心腸管屁用?這是論壇不是講壇,對不對拿出來論論再說.
"This denial is not the end of your career, nor your life."--這倒是實話.
文章來源: iamclientofsteve
好一個美國版的”鄰居張三不曾有,此地無銀300兩”
我來說兩句
1) 整個事情的關鍵並不是我的CASE 被DENIED,而是因為律師在收了錢之後就沒盡心盡力的為CLINT辦事,錢是身外物,但精神被受折磨,整件事最後演變成我花錢請人對我實施精神虐待, 然後我覺得律師的虐待不能令我滿意,所以上網暴光他的不敬業……. 我錯了!!!!!!!???????.............
2) 身為律師,從沒認真檢討自己的問題,反而因為惱羞成怒而上網越權公開了CLINT的CASE的部分情況,並且顛倒黑白,PLUS公然威脅CLINT,這樣的律師何需他人說他半個不是,他的品行昭然若揭.

3) 最後提醒,此廝的信需反過來看,他說他們盡心做的,那是CLINT做的,他說CLINT沒做的,正是他們的劣行.
文章來源: 3x3x3x
就不咋的. 在這裏發公開信,一看就是沒有智慧的人所為.這裏都是想排除壞律師的人,你到這裏一本正經,肯定把自己搞臭.大家討論越多,你名字被記住的就越深,誰都避 免找你了. 大律師逛文學城發帖,為不務正業,有這空及時回客戶的信呀.其實很少人會信個別人的牢騷的,但你這一弄,自己把自己搞臭了.大家都說,那個律師在文學城灌 水,被罵,咱還是找別的律師樓. 其實,中國律師除了同胞雇你,誰會信你,但對同胞不珍惜,就怪不了別人了.
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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