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議換單位。

前一個J1沒有豁免,再申請J1到新的單位(新的J1 program)有可能因為沒有滿足服務二年的條件而據簽。
即使那到簽證,理論上這是第二個J1。將來申請綠卡的時候,如果移民局較起真來會有大麻煩。

但移民法允許J1離開後在沒有滿足服務條件的情況下,可以繼續原來J1 program,但總的時間不超過J1所允許的期限。當然第二次來了以後可以transfer到其它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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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見 -niptup- 給 niptup 發送悄悄話 (137 bytes) () 04/04/2006 postreply 19: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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