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不好意思又麻煩小白兔,請教法律條文的出處:

來源: xiaobaitu 2006-04-01 08:44:0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49 bytes)
不需要這樣的條文,因為你擁有H1B的合法身份,當然不應該被驅逐,這是常識的範疇。你可以從USCIS的網站進入左側Laws ...及與之相連的Immigration & Nationaliy Act,尋找與H1B相關的內容,以證明H1B在有效期內可以合法居住美國,但我不認為你需要向移民法官證明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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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著急死了- 給 著急死了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01/2006 postreply 12: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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