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律師怎麽告訴我出境時別交I94, 即使被拒, 也可以拿I94再入境回來. 他說我的H1是移民局簽發的, 而發簽證是state department. 兩個部門沒有關係, 即使我被state department拒簽, 移民局簽發給我的H1還是有效的. 這種說法對嗎?
還有我有加拿大綠卡, 是否還是容易被check呢? 謝謝各位!
非常感謝, 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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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DOS給領館官員的instructions是如果拒簽是要收回I-94,當然 -xiaobaitu- ♀ (434 bytes) () 03/30/2006 postreply 14: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