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的婚姻綠卡,臨時的還沒有下來,因為離婚,他去撤銷了擔保,我有H1b,但似乎當地移民局不知道我有H1b了,給了我個離境通知,並要求我去見移民法官,我的問題是:
(1)我給法官看了I-797是不是就不用離境了?
(2)我是否可以讓法官給我一份他撤銷擔保的信件?懷疑他造謠說是欺詐婚姻,影響我將來公司幫我申請綠卡。
(3)我是否需要給法官解釋一下離婚原因,讓法官知道婚姻是真實的,是他的原因/他提出的離婚?
謝謝!!
請問:要不要跟移民法官講離婚的原因?
所有跟帖:
• 這個案子比較複雜,目前的狀況不是I-360可以解決的,原因如下 -xiaobaitu- ♀ (300 bytes) () 03/28/2006 postreply 21:18:18
• 我覺得GC應該沒有戲了,但我有H1b,為什麽不可以留在美國? -著急死了- ♀ (0 bytes) () 03/28/2006 postreply 21:25:20
• 我想再多給你一點信息,估計這論壇裏有移民法庭經驗的朋友不多 -xiaobaitu- ♀ (488 bytes) () 03/28/2006 postreply 21:34:39
• thanks a lot -著急死了- ♀ (0 bytes) () 03/28/2006 postreply 22:56:38
• 我有個朋友F1結婚的時候就告訴她,如果離婚連F1也沒有了 -HHLL- ♀ (46 bytes) () 03/29/2006 postreply 06:11:39
• 這應該不會,我想是她結婚之後沒有繼續上學和交學費,當然F1就丟了 -xiaobaitu- ♀ (0 bytes) () 03/29/2006 postreply 07:57:17
• 她一直上學,現在都畢業了。那是五年前,記得她剛結婚的時候 -HHLL- ♀ (178 bytes) () 03/29/2006 postreply 10:52:42
• 如果她一直保持F1,是不會因離婚而失去的,但是F1要交高額學費,所以 -xiaobaitu- ♀ (100 bytes) () 03/29/2006 postreply 17:16:49
• 唉,本是同林鳥, 相煎何太急 -151226- ♂ (0 bytes) () 03/31/2006 postreply 13:2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