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xibaitu和mytwocents, 有關我的問題進一步解釋

I-140已批,485 pending中。現用EAD工作。我的I-94是以前辦H1B時拿到的,失效日期是2007年12月。
我申請是NIW,當時是在某大學做POSTDOC。後來我的老板沒錢了,就在另一大學找了同專業的POSTDOC工作至今。因為新學校急著要我上班,並且保證以後重新給我申請H1B,如果我需要的話。所以就用了EAD。

我聽說登陸加拿大後可以用有效的I-94回來,但那是指持H1B者。我目前是用EAD,放棄了H1B。 我計劃最近短登加拿大,那我返回美國時應該用AP還是用I-94? 或者我應該在出境時交出I-94,回來用AP?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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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請教xibaitu和mytwocents, 有關我的問題進一步解釋 -sdfsdfsdff- 給 sdfsdfsdff 發送悄悄話 (102 bytes) () 03/27/2006 postreply 07:42:38

Thank you very much! -806808- 給 806808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27/2006 postreply 13: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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