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140 NIW 剛剛被批準。所以我現在就在準備485的事情。因為我是自己準備的材料。所以對485還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我在準備所有的身份證明時發現了一個問題,請求你的幫助與建議。
我是2003 年F2身份來的美國。當時入境時我老公的i-20的有效日期是2004/5/15。可是在我到後不久他就提前畢業,然後i-20的有效日期成為2003/8/22。然後他就申請了OPT. OPT申請USCIS受到的日期是6/26/2003。因為已經是三年的時間了,一些信息已經記不清了,我們不清楚那天被批準的了。但我老公申請OPT時申請的日期是10/01/2003到9/30/2003。這樣子中間從8/22/2003到10/01/2003就有一段的空白。我老公說是grace time. 告訴我不用擔心,但我看了下麵的帖子,怎麽感到那麽擔心呢!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immigration&MsgID=156841
現在我的問題是:
1. 他的這段時間到底合不合法?
2. 我是F2轉得H1B,因為是學校裏幫我辦的,我不知道他們什麽時間給我遞的申請。我隻知道approve notice 是9/15/2003。H1b是10/01/2005有效的。我不敢確定當時用的是那個i-20:是有效期到2004/5/15還是到2003/8/22的?
3. 你有什麽好的建議呢? 我真的擔心死了。因為我不明白這些法律的規定。急切地等著你的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