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請問各位:J1 waiver新規定中IAP66須有6個月有效停留期

IAP66是舊表,早就被DS-2019代替了。6個月是指申請的時候到DS-2019上J1終止的時間至少要6個月。實際上6個月也不夠,整個豁免申請過程一般要10個月左右(不包括國內審批的時間)。一旦美國國務院批準了豁免申請就不能再延J1了,否則延長的部分要重新申請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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