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申請我。他是公民。864表,他是sponsor.
tax year 2004, 我們是file jointly(我那時有工作)。我們還沒抱2005的稅呢。(還沒到4/15)。
我是在2005年6月停止工作的。我現在不工作,沒有說入。那末,現在就隻能報我先生一個人的收入了,對吧?
如果隻報我先生的收入,那就要split. 附上w2和1099表。我們沒有1099表呀。這個w2 和1099 是指的是2004年的,對吧,因為我們還沒抱2005年的稅呢。
還是也可以保我的收入?(我們是jointly file 2004). (可我現在沒工作, 這可以嗎)可我是被petitioned 的呀。我自己還需要填另一份864 表嗎?
你們看得懂嗎?小白兔,你明白嗎?
還是864表的問題。
所有跟帖:
• 你不需填I-864,報稅收入是那一年兩個人的總收入, 與你現在有否工作 -xiaobaitu- ♀ (108 bytes) () 03/15/2006 postreply 22:03:37
• 無 關 。 -xiaobaitu- ♀ (0 bytes) () 03/15/2006 postreply 22: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