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上 貼 說 的 在 移 民 法 庭 向 法 官 申 請 因 極 端 困 境 的 withholding 是 最 後 一 招 , 雖 然 因 為 你 有 在 美 出 生 的 小 孩 , 這 一 步 應 該 是 work , 但 現 在 還 沒 到 那 個 地 步 。 按 照 現 行 的 移 民 法 , 批 準 withholding 的 權 力 隻 有 移 民 法 官 才 有 , 要 讓 法 官 審 理 你 這 個 案 子 , 首 先 是 要 移 民 局 對 你 提 出 非 法 居 留 的 指 控 , 也 就 是 先 要 等 你 黑 了 才 行, 之 後 你 還 要 提 醒 移 民 局 讓 他 們 告 你 。 這 可 能 要 花 幾 個 月 到 一 年
時 間 出 席 聽 證 , 律 師 費 也 要 花 上 千 , 最 後 拿 到 法 官 批 文 才 能 申 請 EAD。 (不 過 有 相 當 多 時 候 法 官 好 心 , 6 個 月 之 後 即 使 案 子 還 沒 批 , 也 特 批 EAD 給 你 )
你如現在是OPT身份, 最好是在OPT過期之前找到工作轉為H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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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如被移民局告上法庭, 就不可再離境。即使申請到withholding, -xiaobaitu- ♀ (322 bytes) () 03/06/2006 postreply 20:5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