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遞的申請I-131,今年2月初收到RFE要我再交兩張照片,2月15日網上說收到了照片,但這個case還要等60-120天processing,也許會快點。我們訂的這周五的回國機票,看來是隻能改機票了。
想知道能不能在上一份申請未批的情況下再申請一次。因為德州的速度還是相對快的,現在審理的是1月22日的申請。我現在申請,希望四月初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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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 以 遞 , 但 通 常 不 需 要 , 因 為 AP 補 件 之 後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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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2006 postreply
1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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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so much, XiaoBaiTu.
-happy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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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7/2006 postreply
08: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