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證明你傑出,需要許多硬材料,還要雇主的"永久職位"證明,雇主名義申請.
NIW:證明你留下來對美國有用,隻要你所在的領域"重要",自己的硬材料還過的去,NIW是容易點,主要是推薦信很"感人".
從2005/10/1-2006/1/1:我作過統計並post出來過,OR:NIW批準比例為1:8.
NIW/OR 都要求8方麵的材料來證明你優秀,其中有兩項即合格,越多就越好.
現在排期NIW晚OR一年,並比意味要多等一年.
想換工作要就隻有NIW或EB1A,不然全是白忙活了
OR組織全是硬材料,如果雇主同意,完全可以自己準備材料,律師幫不了太多的忙. NIW則要求推薦信和Cover Latter具有極強的"煽動"性,律師會幫上大忙.
485完全可以自己申請,當然可以換律師,如果你在乎你交的律師費用.
不到兩年時間,時間非常緊張,如果不想半途而廢,需要立即啟動.
回複:綠卡申請請教:傑出人才or國家利益豁免?謝先!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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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您的詳細回貼和提醒!
-dream9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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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2006 postreply
18: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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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他會拖你的case,一交錢,你就不容易找到他了.律師的
-radiolog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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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2006 postreply
19: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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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Thanks a lot.
-dream9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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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2006 postreply
08: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