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請教“我見”等前輩﹕

來源: 我見 2003-12-10 17:36:00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72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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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要一個新的轉身份的申請遞上去了並收到移民局的收據,你就屬於合法等待了,可以不用回國。當然這個合法等待隻是讓你居住在美國等待批準,並沒有給你工作和拿收入的權利。

所以如果你的身份快要到期了,你怎麽也要想辦法讓單位把轉H1的申請遞上去,在身份到期以前收到收據。然後在J1到期的時候停止工作和工資,等到H1批準了再恢複工作。當然了,你的H1申請的開始日期要和J1銜接上。事實上,移民局會花六個月左右的時間處理你的H1申請,到時候發現你還沒有豁免,就會要求你補充材料,給你三個月的時間答複。這樣你就額外多了九個月左右的時間在美國等待豁免和H1.

如果在等待期間你的豁免下來了,你最好辦理H1加快。這樣雖然多花一千元,到底拿工資還是更要緊的。

你回國等待豁免和H1應該是更正宗的辦法,香港當然是回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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