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是真的嗎?勞工部規定:雇員辦綠卡 禁付律師費

請教一下各位高人有否聽過這樣的規定啊?(今天偶爾從世界日報上看來的)怎麽以前從未聽說過啊?我看這裏很多人都是自己付的律師費和一些相關費用啊?難道都算非法啦?


【本報記者於金山紐約報導】勞工部有關聘雇外籍雇員的相關規定裡,還包括了禁止外籍雇員「直接」或「間接」支付雇主為辦理外籍雇員職業移民所收取的律師費用。這項規定,引起移民法界人士的議論。
新規定上寫的非常明白,外籍雇員不得直接或間接支付雇主所支付的法律事務費用、與申請案有關的準備籌劃申請、或取得勞工紙的費用。移民法律師指出,從勞工紙申請,直到雇員取得職業移民簽證綠卡,所有的費用不論是律師費,申請費及有關申請的其他費用,都必須由雇主來支付。

從美國政府的角度而言,替外籍雇員申請職業移民,是因美國雇主有需要才辦理,因此外籍雇員沒有義務償還雇主的任何有關支出。此項新規定不但禁止雇員直接間接支付,也禁止第三者作費用的支付。這項規定為雇主增加了很多負擔,除了要依法發給雇員合理工資外,還要代付法律及有關費用。

移民法界人士對這項禁止雇員部分支出費用的規定表示有異議,因為律師協助雇員申請美國職業移民,不單是為雇主辦事,也是為雇員在申請,不論雇主雇員都是委託人,律師也是向雇員及雇主負責,沒給雇員辦好,雇員可以投訴律師公會,因此,沒有理由禁止雇員直接或間接支付部分律師費用。



200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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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請問這是真的嗎?勞工部規定:雇員辦綠卡 禁付律師費 -mytwocents- 給 mytwocents 發送悄悄話 (36 bytes) () 02/23/2006 postreply 08:38:05

換湯不換藥。就像Labor Certificate -文曲星- 給 文曲星 發送悄悄話 (143 bytes) () 02/23/2006 postreply 14: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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