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8月01日修訂
持因私普通護照者,在護照有效期滿前(通常為6個月至1個月前),可申請辦理延期手續。如因故未在護照有效期滿前辦理延期,且護照過期不超過6個月,可提出延期申請,但應附未能在護照有效期限滿前申請延期的情況說明。
每本護照最多可延期兩次,每次延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原護照有效期。
舊版護照可使用至有效期滿,期滿後應申請換發新護照。舊版護照有以下特征:個人資料和照片不在同一頁上;延期頁印有“19-年-月-日”字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不能再申請護照延期。
一、請提供:
1、《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海員證/回國證明申請表》一份;
2、護照原件及複印件,需複印帶照片資料頁、曾辦理過加注或延期頁、來美簽證頁(如有);
3、如獲美國“綠卡”,需提供“綠卡”原件及複印件;
4、2X2寸正麵免冠照片一張(黑白、彩色均可,粘貼在申請表上)。
二、辦證方式
本人親自或委托他人到使領館辦理,或郵寄辦理(詳見《郵寄申請須知》)。
無需提前預約。
大使館可提供回郵服務,詳見《郵寄申請須知》。
三、辦證時間和費用
1、到館辦理: 4個工作日,10美元;加急辦理,1個工作日取證(上午11:30前提交申請,可於當天下午2:30-3:00取證),另加收30美元特急費;2至3個工作日取證,另加收20美元加急費。
2、郵寄辦理:4個工作日,10美元;另交郵寄服務費5美元,並附自付郵費的FedEx、EXPRESS MAIL等回郵信封。通過郵寄申請沒有加急服務。詳見《郵寄申請須知》 。
3、接受VISA、MasterCard、現金支票( 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 )、公司支票、現金。支票抬頭請寫:Chinese Embas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