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回複:回複:回複:請教xiaobaitu和其他大俠關於perm廣告工作

sorry for not being clear.
還是敲漢字吧.其實律師是律師告訴我這個問題的--他叫我提供MASTER後的兩年工作經曆,而我告訴他,我隻有不到3年的學校RA.其實,我所有的工作經曆,包括單位,職位,職責,開始和離開的時間,和小時數,都準確無誤的填在表上.這個職位要求24個月, it is presumedit should be after master degree(my attorney said). 正如: lovepenn所說: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immigration&MsgID=153108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immigration&MsgID=153158

而且,我必須用在中國的經曆才能完全滿足職位的要求.我能不能申請I-140 同時再另外申請一個LC? 如果USCIS認為我不能滿足LC的工作經曆的話,是否有解決的辦法: 解釋? 讓我老板提供證明--職責倒可以增加一些,但就和ETA9089不太一致. 關鍵在於時間: 我算了一下, 我有2年7個月—折合1.35年,然後(January 2005 ~ February 2005)兩月RA沒了(學校International Office 的錯導致I’m not eligible for RA).可否讓老板證明我在寒暑假是full-time? 而且我早就沒課了,正常的學期都在做 research. 但我是按 20 小時拿工資—但我們是在評價”經曆”, 對吧? 但USCIS may don’t think so.
我律師不大積極回答我的問題而我現在還不好和他撕破臉麵—公司方麵的原因.
非常感謝你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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