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並非是律師或DOS誤導了申請人,而是幾年前的245(i)

法案的後遺症,那是克林頓政府最後的幾個月時的事情,差不多每個律師樓都接了幾百到幾千個這種案子,光打遞DOL的ETA
750(當時用的申請表)都打得眼睛發花。當時費城的DOL官員曾對傳媒說,如果不增加審批的人手,他們現有的力量光處理245
(i)就要七年,那時遞的案子有些現在還沒處理到。這些案子在DOL批出LC後,全部插進移民局140的隊伍裏,而這一因素DOS在計算簽證配額時是沒辦法預測的,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有其中多少案子DOL會認為合格而發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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