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問!我的回美證明天過期,已經申請再續一年了,

估計要到3月份才能收到。可是我要在最近出差回中國。我隻能在中國待一個星期,不能現在去等到三月份才回來。這次回國有個非常重要的會議, 對我的工作來說很重要,我非常想參加。
我想知道如果我拿著現有的過期的回美證和續期的回執回美國會不會有問題?移民局的官員會通融嗎?
如果不行,有沒有什麽其他辦法?
請指教!多謝幫忙

所有跟帖: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