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幫老公辦結婚綠卡, 他現在在找工作,不知他會在本地找到還是外州, 如果他
工作找在外州,我會跟他一起搬到外州, 但是我至少會待在本地到6 月初後才搬.
我怕表格寄出後,如果將來我們要搬家, 那樣的話地址就要變.我們現在關於地址問
題有兩個方案, 不知那一個更好.
方案1: 直接在表格上用本地朋友家的地址, 這樣將來朋友可以把信轉給我們.
方案2: 用我們現在的地址, 如果要搬家, 再通知移民局把地址改成本地朋友家的
地址. 這樣的話隻是地址變了, 但是CASE 還是在本州處理.
1) 請問上麵那一個方案更好.
2) 我們要FILE I-864, I- 693, I-130, I-765 和G-325A 表格. 但是隻有I-864 表
格裏有MAILING ADDRESS AND PLACE OF RESIDENCE 的OPTION. I-485 裏有ADRESS
-C/O , 其他表格都沒有可以用不同地址的OPTION. 如果你建議第一種方案, 請問
是不是所有的表格裏的地址都要用朋友的地址?
3) 前幾天和朋友說起辦結婚綠卡的事, 朋友建議最好請律師, 說那樣會辦的快些,
安全些. 我最近花了好多時間學著怎麽填表格, 而且表格都基本上填好了, 現在
請律師覺得有點虧. 想聽聽您的意見.
最後謝謝您和其他熱心網友的幫助, 祝大家在新的一年, 平安健康, 心想事成.
請教小白兔關於地址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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