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特擔心:老公用OPT先上班了,他的H1B加急處理,15天後下來了。
這時給我辦H4時,移民局要老公最近3個月的工資收入單(這次公司申請H4 時就要了。) ,那我們要等3個月後才能拿到3個月的工資單,到那時已經就是5月了,如果我的H4下不來,到了5月我就沒身份了,是不是?那我就慘了 。怎麽會這樣呢?
我想是不是隻要老公的H1B有結果了,老婆的H4下來晚了也沒關係,真希望是這樣的。
還是等到我的這次公司的H4 有結果了,我就不需要轉了。(因為學校的和公司的H4 是一樣的?)隻要轉老公辦H1B就好了。太複雜了,這簡直是太複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