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公民在美國工作問題

最近看見一篇轉貼文章,見下, 是不是可以說加拿大公民如果在美國從事所列工作,連TN簽證都可以不要,而且可以長期呆在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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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工作無需簽證的類別

  根據北美自由貿易公約,加拿大公民在美國從事某些工作無需申請工作簽證。其通常隻需在入境時向移民官出示其加拿大雇主的信函即可。但如果工作屬於專業性工作,有時則需要提交符合該項工作的證明,如畢業證或文憑影印件等。這些無需申請工作簽證的工作類別如下:

  為加拿大公司在美從事研究及設計工作
  督導收割隊在美從事農業收割。但僅限於業主。
  為加拿大公司在美從事物品采購。
  為加拿大公司在美從事商業轉運。
  為加拿大公司在美從事市場研究。
  參加貿易展銷。
  為加拿大公司在美接納購貨和商談合同。
  載運貨物或乘客進入美國。
  在美加之間從事美國接運貨物或乘客。
  從美國出口至加拿大貨物的海關經紀人。
  機械設備的售後服務。
  不在美國領取報酬的專業性服務工作。
  為加拿大公司在美從事金融服務工作。
  廣告及公共關係谘詢。
  在美從事從加拿大開始或以在加拿大為主的旅遊業務。
  為加拿大公司在美從事翻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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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for people working for CANADA company -69197- 給 69197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11/2006 postreply 21:57:45

Same as what B1/B2 visa can do. -CanImm- 給 CanImm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12/2006 postreply 07: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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