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夫妻兩地分居, 可不可以在各自就近的中心打手印?

來源: xiaobaitu 2006-01-05 22:33:1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68 bytes)
建 議 按 指 紋 通 知 的 地 點 打 ﹐ 如 一 定 要 分 開 打 ﹐ 必 須 寫 信 給 發 通 知 的 INS 辦 公 室 (INS service center 或 local office),說 明 情 況 並 要 求 重 發 指 紋 通 知 ﹐ 打 指 紋 的 地 方 ( application support center)是 沒 權 力 重 排 的 。
如 果 I-485 是 以 婚 姻 為 基 礎 的 ﹐ 在 批 準 之 前 分 居 可 能 會 讓 移 民 官 懷 疑 婚 姻 的 真 實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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