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2年在加州J1公派學習半年,自帶經費,也沒有申請SSN, 稅的問題沒有管,也無從管,因為是團體公派,連護照都是集體管理。回去後一年又以J1身份來美從事研究(換了地方),但不知道J1的免稅三年到底因該怎麽算,原來半年算不算?我個人覺得不該算。實在苦惱,敬請了解人事予以解答,萬分感謝。
有關J1免稅時間的問題請教,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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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fortunately, 原來半年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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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2006 postreply
15:4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