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和姐姐可以一起去簽。 但我有朋友也是這種情況﹐ 結果媽媽因為姐姐的移民傾向緣故而沒簽成。 也有可能隻簽下一個人。
銀行方十萬﹐ 我個人覺得有點多。 一般申請家屬移民之需要每人兩萬。 放太多經濟擔保會讓移民局認為有移民傾向。
邀請信樣板看看網上可以找到麼。 一般就象寫家信。 說對家人如何想念﹐ 希望他們有機會來美。 可是媽媽太忙﹐ 或是上班﹐ 或是照顧親人﹐ 外孫﹐ 經常沒空。 現在外孫長大﹐ 去親戚家住﹐ 姐姐剛好可以請假和媽媽一起來。 還要說經濟和生活﹐ 及機票方麵將有你們在美國全權負責 等等。 祝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