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夫妻吵架,妻子獨自一人在街上。警察碰到她,詢問一些問題。。。。。最後警察決定arrest her. 我們都很恐懼,因為從來沒有碰到這種事情。請了律師,律師給procecutor解釋了我們的真實情況,也沒有讓妻子出庭,就dismiss了。
現在的問題是:我已經申請了律卡,I140 以批準,正在等待I485。 妻子也同時遞交了I-485。她決定近期回國,就申請得到了AP。
問: 如果她拿AP入美國時,是否有被拒入境的危險?(因為有arrest記錄)。
問: 在飛機上填入境表時,如何回答“自上次入境是否有 arrest記錄?”的問題?是回答“是”,還是“否”。 該如何做?
多謝您百忙之中指教。
AP 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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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is better to ask a lawyer.
-tigerdrag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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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2005 postreply
13: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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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ld you recommend a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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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2005 postreply
14: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