遞交加國移民申請後結婚,配偶是否也需要遞交相關材料?

去年12月遞交完整加拿大移民申請,今年結婚,但配偶並不申請移民,那麽配偶是否需要遞交無犯罪公正和相關表格更新到我的申請中? 如果這些一直沒有交,是否會影響原先的移民申請和移民麵談?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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