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移民局的排期是按照勞工部收到我勞工證申請的日期(2004年),那麽現在申請PERM不是把我的“排期日”退到了2005年嗎?這樣即便勞工局PERM和I-140也批準加快了,移民局排期反而倒退了一年。拿綠卡的時間不是反而晚了嗎?
2、如果PERM申請批準了,是不是可以用勞工部收到我傳統勞工證申請的日期(2004年)代替PERM申請日作為我的“排期日”?
3、如果我現在把傳統LC換成RIR,能不能用我現在的傳統LC申請的優先日期作為RIR的優先日期?
3、如果I-140批準了,是不是就不用每年辦H1B延期了?
4、辦PERM的費用是多少?需要的資料和傳統LC一樣嗎?
多謝各位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