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人個人想法,

關於為什麽請律師:
1。本人對外語無自信,尤其對法律專業術語不清楚,希望律師能幫忙改正。
2。盡管看過很多法律說明,但具體一些小細節並不清楚。如填表細節,怎莫寫申請,裝訂等等。
3。認為律師畢竟是法學博士畢業,並對應對個案有經驗。(如應對具體條文)雖自認夠懂,但在有些時候不相信專家不行。
4。多一個人想總比一個人瞎琢磨好。
5。審查官如要據律師的案子, 我想比據個人難。(要給個充分的理由並且律師就是沒完沒了,對吧?)
6。花了錢,辦砸了,不後悔。給自己一個台階下。
在這種心理下,一咬牙,一跺腳,把銀行的存款全拿了出來,交了律師費。實際上,本人能做的基本上都是自己辦的,推薦信都是自己寫的,律師隻改了幾個詞。律師寫的申請信我也不滿意,但最後辦成了,也就這樣了。(結果最重要,對吧?)

關於推薦信:
個人認為專業的內容要寫,這部分要讓審查員覺得你有高深的學問,要讓他看不懂。但更重要的是要寫出你的研究內容的適用性,盡管這可能永遠實現不了。要多關心時事,報紙和新聞的詞對審查員觸動大。(比如毒品, 反恐,能源, 武器等等)(哪怕你的研究是做螺絲,火箭上有螺絲吧,嗬嗬)
要吹得有理(聯係的上),有據(有數據,有比較)。整個申請就是個作文比賽!!

要找願意幫你的推薦人更好於你認為的大科學家。推薦信要推薦人自己寫比較好,要相信老美的作文功底(申請經費跟這個有觸類旁通)。 最好把範文先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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