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曾經在美國黑了一年多,現在和公民結婚,在申請綠卡,現在很想回國一躺.我仔細看了看I131的表格,上麵說如果你曾經非法滯留半年,盡管有了這個東東還是有可能TRIGGER那個10年不得入境的條款,但它隻是說可能而已,這個"可能"使我有了些僥幸的想法,請問用過回美紙(AP,I131)的兄弟姐妹,拿這個東西進美國的時候是怎麽樣的過程啊?移民官都查些什麽呢?是走哪個通道呢? 和綠卡的人走在一起呢還是和拿簽證的人呢? 我覺得光從AP上麵,他們很難查到我的原始資料,隻能知道我是在I485 PENDING而已.是不是在我處境的時候,一交I94,有可能被蓋個章之類的.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可靠先跑到加拿大,來個曲線救國.
當然這隻是我的一廂情願而已,請問過來人指點迷津. 因為這綠卡看樣子還要等很久.
請教用過回美證(I131)的XDJ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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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o not try it. -familydate- ♀ (218 bytes) () 10/07/2005 postreply 12:36:46
• 謝謝謝謝. -誠心請教...- ♀ (0 bytes) () 10/07/2005 postreply 12:4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