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結婚好還是繼續申請綠卡?

來源: 我見 2003-12-14 06:21:00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34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我見 ] 在 2004-02-03 07:10:51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如果你認為反正你會在兩年內離開這個工作的,通過這個公司辦理綠卡的必要性就沒有了。按照移民局的規則,允許你換工作而保持原來的綠卡申請的條件是要在485遞交超過180天以後。等待工卡到底要多少時間要看你的地區的。

違法的事情還是不要做,這是我的意見。




所有跟帖: 

回複:回複:結婚好還是繼續申請綠卡? -海島1- 給 海島1 發送悄悄話 (3 bytes) () 12/14/2003 postreply 18:23:00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