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雖然CIS有過MEMO說使用AP入境後可以仍然保持H1B,但那不是正式的法律。移民局在機場的檢查人員仍有權決定是否讓你入境,存在一種可能性就是他找理由(也許他不知道那三個MEMO)沒收你的AP然後拒絕你入境。雖然你以後可以ARGUE,但是那要費時費力(還費錢!)。但是,隻要你持有H1B簽證(我在中國簽過三回,很容易),你基本上可以保證入境,因為你不需要AP雖然你的I-485在PENDING(這一點請見AP申請表的說明)。換句話說,持H1B簽證入境比AP風險小,如果你不是非用AP不可。另外,我的律師還說,EAD和AP,使用一個就必須使用另一個(我猜他這是比較保守、風險最小的說法)。該律師幫我在42天內使I-140獲批,而且他的事務所是本州最大的綜合所,外州也有連鎖,所以我傾向於相信他的話。
我跟你的情況類似,但我已經決定不申請AP而仍舊申請H1B回來,在我的I485還賊PENDING期間,因為我也不打算換工作。(但我太太已經申請EAD和AP)。祝你好運!
這個問題我請教過美國律師
所有跟帖:
• Big Thanks-回複:這個問題我請教過美國律師 -dmyb- ♂ (65 bytes) () 09/27/2005 postreply 21:5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