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No.1醜行律師--Steve Qi
除了第五條,其它均屬實。哥們,你說得太精辟了。一個電話打一天都找不到人,要麽在線上,要麽在接客。個人陳述、推薦信,催了大半年,最後什麽也沒改,就一句話,寫得不錯。後來我自己有發現了一些關鍵的錯誤,比如少了一個not等。最後受不了他了,被迫換了律師。他媽的,白賺老子2000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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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律師推薦信一個字都沒改,就說好
-好在我的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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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2005 postreply
07: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