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日期對PERM之後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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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優先日期大排長龍,對於很多以PERM申請的人將會造成很大的影響。因為I-485提不出去,便不能享用AC-21的法律,六個月之後轉換工作,因此就很有可能被公司限製住。這個問題並不好解決,除非公司願意幫忙,因為勞工卡的真正定義是“未來的工作” ,也就是說拿到綠卡之後才要開始為該公司工作。因此,隻要公司願意繼續維持I-140及I-485,申請人即便到了別家公司,還是有可能繼續以目前批準的LC或是I-140申請I-485。 如果在等待優先日期,申請人是可以繼續以此理由申請H-1B的延期。但是在等待當中,若是工作不保遭到解雇,申請人的H-1B就可能會發生問題,除非公司願意繼續保持該批準的LC,而且也不會去取消,或是給別人(至於Substitution Labor Certification,DOL已經建議必須在LC批準45天內提出I-140,否則該LC便無效) 。否則申請人連H-1B都不能再延期。已經延期的H-1B有效性也可能會是問題,因為此一H-1B的延期是因為該有效的LC。 如果申請人落入LC批準,在等待優先日期,若是配偶的H-1B六年到期,因為LC是另一方的,所以配偶不能享用AC-21延期H-1B。而隻能延期成H-4合法的留在美國。除非等到能夠提出I-485時,配偶才可以因此申請H-1B的延長,或是申請EAD。解決的辦法隻有配偶自己也去申請PERM,而且拿到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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