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據簽的理由很明顯嘛。你母親說的那些理由同樣適用與你父親

延期本身就是針對特殊情況下簽證持有人不得不延長在美時間,很多人卻當成理所當然的事情。

至於用豪華遊輪之類的理由簡直是匪所思夷。當初難道用這些理由獲得批準的?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