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永久居民:關於無犯罪記錄問題

申請加拿大永久居民,需要無法罪記錄,到哪裏辦?街道辦事處,還是所在地的派出所?他們開了證明之後,還用不用公證?另外,看注意事項說,需要近三個月以內的證明,我的天,那辦理了很長時間的就失效了?假如,我出國前辦理了無犯罪公正,來美國一年,想辦理加國的PR,那公證是否就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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